北京东方瀚海:因业务违规 我爱我家北京公司遭行政处罚6万元
2018-09-13 10:38:31 / 瀚海拍卖
<p>   <strong>东方瀚海拍卖</strong><strong>讯:9月12日,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楼盘)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rong></p><p style="text-align:center;"> <strong><img src="//net.fapai.cn/uploadfiles/2018/09/w_201809131040184018.jpg" alt="" /><br /></strong></p><p>   公告表示,经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调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提供经纪业务,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p><p>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p><p>   因此,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针对为上述两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提供经纪业务事项,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决定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分别处每套3万元罚款,合共6万元。</p><p>   资料显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p><p>   <strong><a href="http://www.beijingfapai.com" target="_blank">东方瀚海拍卖</a></strong>处置全北京司法房产专业机构,北京新房产政策,房源资讯实时更新,1800多套法拍房产低于市场价30%以上,别墅、住宅、写字楼...均可选择!想要了解北京新房产政策,请关注东方瀚海拍卖。http://www.beijingfapai.com/<o:p></o:p> </p><p>   东方瀚海拍卖声明:此信息系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东方瀚海拍卖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o:p></o:p> </p><p> <br /></p>
来源:瀚海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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